衡水技师学院开展电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4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十二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冀人社发〔2024〕10号)的要求,畅通各类技能人才晋升通道,拓展成长发展空间,我校拟开展电工技师、高级技师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职业范围
电工 技师、高级技师
二、认定方式
技师和高级技师认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技术答辩(综合评审)三个项目,各项目满分100分,三项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单项成绩不合格者,其合格项目的成绩保留一年,可补考一次。补考项目合格后,由我校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考仍未合格者,重新申报认定。
理论知识考试:笔试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现场操作进行。
技术答辩(综合评审):采用考生本人撰写技术工作总结(占50分),我校组织高级考评员或相关专家根据其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表彰奖励等方面工作表现,结合技术工作总结内容对考生进行现场口试答辩(占50分)的方式进行全面评议。
考生撰写的技术总结应结合本人工作实践,突出岗位特色和技能特长,内容要客观、详尽、真实,严禁摘抄、拼凑、冒用他人技术成果。对弄虚作假或经举报查实者,取消其技术答辩成绩。
三、时间安排
结合2026年实际工作需要,定于9月上旬进行认定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即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2026年9月1日。
四、认定对象和申报条件
(一)认定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业者和其他社会劳动者、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院校教师均可申报参加上述职业的技师、高级技师认定。
(二)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 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 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 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相关专业: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电梯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煤矿电气设备维修、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工业网络技术、机电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纺织机电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农业电气化技术等专业。
五、报名材料: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表样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命名:身份证号)
3、学历证书扫描件。
4、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等有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可以进行网络验证的截图。
5.社保证明扫描件
6、白底彩色照片。照片要求为正面证件照,数码照片为jpg格式,宽度1-2cm,高度2-3cm,大小20kb以下。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
7、 使用统一封面格式打印的本人技术总结(电子版PDF)。技术工作总结要体现本人的技术高度和技能水平、相关获奖情况等,并对掌握的技能、技巧有系统的论述和独特见解,论点鲜明,论据有力。
8、 查询授权码
以上(1-5)材料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照片+技术总结+授权码表格放到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职业+等级+姓名,9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Hsjnjd@126.com。
五、 报名地址:
衡水市红旗大街2199号衡水技师学院办公楼813房间
六、 报名咨询电话:
白领仪13730526077;贺琳博15003181890
王龙15933851975;闫新胜15533821275
王秋豹13833896818
衡水技师学院技能鉴定中心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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